2010-04-29
4月22日,教育部举行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新闻通气会。会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科学技术司副司长娄晶、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刘大为分别从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实习基地、创业政策、创业指导与服务四方面介绍了当前大学生创业情况。
“面向全体大学生,结合专业教育,把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首先介绍了创新创业教育的情况。他指出,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大学生,结合专业教育,把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通过一定的创新创业知识传授,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使所有大学生成为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期待一部分学生将来成为自主创业者,为社会其它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
张大良表示,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跟踪体系建设,同时加强工作研究与经验交流等方面工作。
“仅2009年一年就创办了203家企业和团队,共有2236人创业”
科学技术司副司长娄晶介绍了“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情况。2009年6月,依托11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建立了“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经过近1年的建设,这些基地已经提供给大学生创业用场地共计3万多平米,高校学生创业企业达到540家,创业人数近4千人,仅2009年一年就创办了203家企业和团队,共有2236人创业。同时,基地为创业企业提供1-3年的租金减免、提供小额创业贷款、配备创业导师、创业技能培训、综合咨询代理等服务,切实为促进高校学生创业就业提供了条件环境和支撑服务。
随着《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下发教育部正在依据《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下一步开展“双实双业”基地的认定工作做相应的准备,计划年内认定一批“双实双业”基地。
“高校毕业生只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就可以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对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进行了初步总结,认为政策主要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出台收费减免的政策;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做好劳动保障服务;进行创业培训。其中,在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方面,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门下发文件明确,高校毕业生只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就可以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此外,各地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上海、辽宁、江苏、重庆、云南等都出台了不少具有地方特色的好政策、好举措。
张浩明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编印3万张《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公告》,并联合有关部门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网上咨询周”。
“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在‘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四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刘大为认为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不仅有利于带动和促进就业,更关系一代青年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具有“落地”的功能,是把创业理念、创业精神、创业政策措施、创业技能传授给每一个学生的过程,是帮助大学生树立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掌握创业的本领,成功地进行创业实践的过程。今后,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在“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四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程化就是说创业指导和服务不是“临门一脚”,而是让大学生从入学起,从接受创业教育到开展创业实践,走上创业道路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相应的指导和服务;全员化就是创业指导和服务要面向所有大学生;专业化就是对每一个有创业需要的学生提供个性化、针对性、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和服务;信息化就是要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做好创业信息服务工作。
刘大为表示,当前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的重点包括:大力开展对毕业生的创业培训。全面加强创业信息与咨询服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学生创业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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