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政策法规

2010大学生入伍报名启动 征兵对象男性为主

2010-04-08

2010年大学生预征报名工作现已启动。4月3日,教育部、国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政策,开始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对积极参军、保家卫国的应届大学生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不仅代偿其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后在入学、就业等方面都提供方便,考研可降10分录取。

4月起,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可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征兵条件中增加了性别要求。政策规定,征集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应届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征集对象包括:普通本科、高职等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不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之内。

对应征者的年龄要求,高职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应征入伍 5大政策照顾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将给予5个方面的政策照顾。

1.应届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

2.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3.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等优待政策,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学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退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网上报名阶段:

·4月-6月,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初检初审阶段:

·6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复审应征阶段:

·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审批定兵阶段:

·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补偿代偿阶段:

· 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地址:中国. 合肥经开区大学城合安路68号

电话:400-1586888(总机) 0551-68898098(院办) 0551-63350118(招生办)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 版权所有 皖ICP备08001093号

技术支持:网新科技(www.ibw.cn)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3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