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下载中心

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要求与使用说明

2010-01-07

一、填写要求

1、本表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字体要清楚、整齐,不得随意涂改,填写前最好有初稿,以求准确。“专业”栏填写本人现在的专业的全称。

2、“培养方式”栏统招生填写“统招”,自招生填写“自招”。

3、“联系方式”栏填本人常用的电话、手机号码。

4、“健康状况”栏按“健康”、“良好”、“较差”填写。

5、毕业时间统一填写“2010年7月”。

6、“个人学习履历”、“在校期间获奖情况”栏填写内容要真实,各系要认真核实,无内容者一律填写“无”。

7、“在校期间主要科目成绩表”栏建议填写成绩较好的科目,相同课程建议填写分数最高的。

8、“自我鉴定”栏填写的时候要突出本人的爱好特长,业务能力、敬业精神等。

9、“系部鉴定及推荐意见”栏由各系组织填写,并加盖系印章。

10、“院招生就业办意见”栏由院招生就业办填写,并统一加盖“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印章。

二、使用说明

1、本表适用具有派遣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是毕业生参加双选活动的唯一有效证明,每位毕业生限发二份,原件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招办留存。

2、每位毕业生均须在表中贴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此表填好后按专业、班级进行汇总,并以系为单位交至院招生就业办统一盖章,再下发给毕业生。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应由毕业生本人妥善保管,平时参加双选活动应使用复印件,落实就业单位需签就业协议时出具原件。

5、本表格原件如遗失,学生本人需作遗失声明的申请,并凭系意见到院招生就业办办理补办。

 


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中国. 合肥经开区大学城合安路68号

电话:400-1586888(总机) 0551-68898098(院办) 0551-63350118(招生办)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 版权所有 皖ICP备08001093号

技术支持:网新科技(www.ibw.cn)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3127号